2024-03-24 02:39:33 | 买保险网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纠纷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如果受到了工伤,具体由谁赔偿和自己是否参保有一定的关系,如果参保了,那么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部分费用,但如果没有参保的话就有用人单位支付。
一、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就是指当职工,因为工作人受伤时,那么职工就有权享受相关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当然国家也规定了工伤的具体赔偿标准,在确定工伤后员工需要去做一个工伤的鉴定,然后会依据鉴定的结果,赔偿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所以如果自己没有工伤的话是得不到赔偿的。另外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10级伤残的话,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比如一级伤残就要支付本人工资乘27个月的钱。本人工资分成是指工伤职工,因为工作遭遇了某些事故患病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
二、工伤保险
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受伤,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受伤或者是暂时或永久失去了劳动力以及死亡时,那么劳动者或者劳动者的家人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制度,就叫做主张保险。如果是个人缴纳的社保,那么只包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但如果是公司给缴纳的保险,除了这两项保险外,还包括了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这也是为了维护员工的利益。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一定的赔偿性,也就是说当劳动者的生命或者是生存权,劳动权受到了侵害就可以由工伤保险来赔偿。小编建议在公司工作时一定要要求公司给自己缴纳社保,这样在关键的时候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工伤保险不仅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可以维护社会的安定以及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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