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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工地给人员工伤保险延期怎么写
建筑工地上,延期申请工伤保险的申请书应写明:申请单位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职工的姓名、性别等信息;工伤事故的发生原因、经过;事故的处理情况;以及申请延期的原因等内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申请工伤延期需要什么材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延期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 职业病诊断 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那么申请延期也需要这些材料。 1,申报工伤一般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参保单位申请的还需填写《工伤参保企业职工事故报告、认定书》(一式四份)并提供相关材料; 2、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受理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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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伤保险怎么延期
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可以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延期备案手续;
1、工伤保险期限不得超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合格验收的期限。
2、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相关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3、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
5、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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