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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哪些赔偿

2024-02-15 23:50:27 | 买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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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哪些赔偿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不对

针对这个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职业病防治法》第53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上述规定既是对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实施的一种惩罚性补偿,又保证了工伤职工的利益不因用人单位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而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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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哪些赔偿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谁承担工伤责任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谁承担工伤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如果职工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责任。
在用工单位中,如果用工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那么用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承包、租赁等关系,且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劳动者受伤,那么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责任。如果用工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劳动者受伤,那么用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存在承包、租赁等关系且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劳动者受伤,那么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哪些赔偿

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哪些赔偿

法律主观:

劳动者受伤, 认定为工伤 ,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 停工留薪期 间的工资等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则劳动者伤残期间的所有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 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买保险网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以上就是买保险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哪些赔偿,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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