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9 01:35:15 | 买保险网
新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而制定的。下面是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
第三条
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第四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和处理制度,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保险费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六条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病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或者患病的;
(三)在工作期间因公务活动受到伤害或者患病的;
(四)在上下班途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病的。
第七条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方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工伤认定和待遇
第八条
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病的,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并到当地医疗机构接受诊治。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劳动者报告的工伤事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第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报告的工伤事故进行认定,并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医疗机构。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下列项目:
(一)医疗费用;
(二)工伤津贴;
(三)伤残津贴;
(四)供养亲属抚恤金;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第四章工伤预防和处理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和处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管理和保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工伤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和处理制度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未及时处理工伤事故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一)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
(二)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买保险网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诊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中心等。
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新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该条例的出台,旨在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要确保用人单位已经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病的,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并到当地医疗机构接受诊治。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劳动者报告的工伤事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
社会保障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和收入分配的“平衡器”,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庆阳市人社局按照统筹城乡、普惠于民的原则,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继续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促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常态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化、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精细化、医疗保险惠民化、工伤保险规范化和基金管理制度化,一张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保障网正在全面形成。
扩面征缴——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覆盖面大小是反映社会保障制度可及性和有效性的首要指标。以往,我市社会保险覆盖主要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效益较好的本地企业职工为主,多数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游离在 社保 体系之外。为了使社会保险全面覆盖所有城乡群群众,市人社局从创新制度、扫除盲点入手,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通过强化政策宣传、核实基数、加强监察、清欠追缴等多种措施,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参保面,密织起一张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网”。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填补了这一群体参保的空白,有效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截止12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人数达到139207人、141490人、50564人、86562人,增长率分别为15.83%、9.56%、92.98%、57.2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2859人、8270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3.32万人,参保率达到97.37%,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财政投入——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社保工作兼顾总体一致性和群体特殊性,突出的是政府保障功能和兜底责任,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切实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伤有所保、育有所补。庆阳市结合市情实际,大力推进“保障亲民工程”,着力落实各项社保政策和待遇标准。今年继续提高城镇职工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上升到1797元,“五七工、家属工”月平均养老金达到787.93元,确保了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速度不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照每月增加5元的标准,从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780元。医疗保险实现了“四个提高”,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去年260元提高到300元,比省上要求高出20元;参保职工大病报销比例提高了5%;城镇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0%以上;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建立起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伤残津贴按人均工资水平计算,每月增加到1450元左右,保持了伤残待遇调整水平不低于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功能,健全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机制,失业保险金补助标准达到774元/月,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适时扩大了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政策宣传——群众参保氛围浓厚
要提高社会保险政策群众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宣传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庆阳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在门户网站开设了《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等专栏,及时更新发布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法规和最新动态,并向《中国劳动保障报》、《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陇东报》、庆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送社会保险相关新闻信息400多条。开设手机短信宣传平台,发布信息30万条,把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使社会保险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借助春风行动、法制宣传月等活动,设立集中宣传点,现场开展咨询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解答与他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保政策知识。印制宣传资料,向市民免费发放《养老失业政策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社会保障卡政策解答》等宣传手册及彩页50余万份。深入推进“四进四送”活动(“四进”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四送”即送政策、送保障、送信息、送服务),为群众详细解释社保待遇与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的关系,努力消除了群众对缴纳社会保险认识上的顾虑,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创新措施——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建好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办事,是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庆阳市人社局本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社保大厅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精简办事程序,从机制上理顺权力运行和业务办理流程,实现“批管分离”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真正做到了进入无条件、审批无阻力、程序无障碍、结果无否决、服务零距离。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直接结算工作,在经过网络连接、接口开发及“三项目录”比对等工作后,现在进行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已有37家,结算人数3196人次,报销费用达到1848万元。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及时采集整理应纳入大病报销范围对象的信息数据,并移交给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庆阳分公司,目前已开展城镇居民大病理赔606人次253万元。在建成社保卡一卡通管理系统的基础上,5月份成立了社保卡管理中心,开始社保卡信息采集、制作、发卡等业务,社保卡的应用将使群众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透明的社会保障服务。首次向市直城镇职工邮寄发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真正给广大参保职工一笔“放心帐”。目前已邮寄出记录单25000余份,占市直参保职工31267人的80%,剩余部分将在年底前全部寄出,真正体现了人社部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为进一步探索创新我市社会保险服务措施、提高医疗保险精细化管理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强化监管——社保基金惠及全民
社会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的主要来源,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社会保险事业的“生命钱”。庆阳市人社局狠抓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努力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庆阳市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庆阳市社保基金监督实施细则》和《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活动,有效形成了基金风险控制和长效机制。加大《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开展理想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促进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畅通社会监管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增强社会监督实效,及时预防和查处冒领、骗取社保基金现象,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规范、收支平衡。
以上就是买保险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买保险网。2024-02-27 13:45:36
2024-03-09 13:35:45
2024-02-26 23:17:23
2024-02-15 12:24:37
2024-03-09 10:22:43
2024-02-22 15: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