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 22:52:37 | 买保险网
为着力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进一步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守法和权益意识,全力推进建筑业及危化品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6月23日,威远县人社局、社保局会同住建局、安监局和总工会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工伤权益”为主题的2017年工伤保险政策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认真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开展使用智能手机扫描“中国工伤保险”、“威远人社”、“威远社保”微信公众号送工伤预防知识扑克牌活动,并就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内容现场为群众答疑释惑。建业集团、路桥公司、港华燃气等企业职工到现场参加宣传活动。 买保险网
全县20个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同步开展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宣传工伤保险。全县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人次。此次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将2017年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近日,滨州市人社局与滨城区同步联动,在职业学院建筑工地举办建筑企业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同舟计划”政策宣传咨询活动。
市区两级工伤保险工作人员现场向工地工人讲解了工伤保险的有关知识和政策,接受了工人的咨询,为工人们发放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知识手册和印有“工伤保险保平安”字样的宣传T恤,受到了工人们的热烈欢迎。
本次活动为全市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宣传行动,举办方精心准备了涉及《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等方面的宣传材料。在活动现场,宣传人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分发工伤保险宣传资料,讲解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等政策,耐心细致解答群众提问,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通过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多举措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大大提高了单位和职工的参保维权意识,有效维护了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7月2日,市人社局举办了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宣传培训活动,全局各科室、股办及二级单位共计120余人参加专题学习。专题学习结合法律条款和现实案例,详细解读了《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系统阐述了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供的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等。
通过此次培训,各单位相关人员对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工伤认定程序及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对工伤保险待遇赔付有了更准确的理解,为更好地保护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
人社局领导在专题学习后要求全局工作人员一要勤于学习,特别是加强对近两年的新法新规学习,学用结合,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二要精研业务,在工作中强化法制意见、程序意识与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6月20日,为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建筑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根据人社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人社局联合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到德建集团堤岭片区棚户区改造施工现场开展建筑企业参保集中宣传日活动。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桑青参加活动,并与项目负责人开展座谈,共同观看“漫话《工伤保险条例》动漫宣传片”,详细了解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情况,并与两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为建筑施工人员、企业员工、用人单位发放《工伤保险条例》新视听普法读本,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手册以及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宣传资料,耐心细致进行现场咨询和政策解答。
此次全市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活动,共设立宣传咨询台11个,悬挂宣传条幅30条,制作展板35块,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现场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了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增强了用人单位参保的自觉性,提高了建筑业职工自身的维权和参保意识,为全面推动工伤保险扩面,取得了显著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
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预防是对工伤事故发生的事前防范,是工伤保险主要任务和积极功能之一。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无过错责任原则、经济补偿原则和预防、补偿与康复相结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保险领域的两部主要法律法规。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致伤、致病、致死时依法所享有的一种社会保险。
当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享受伤残待遇;劳动者受伤害致死的,享受死亡待遇。
二、工伤保险的特点工伤保险与其他种类的社会保险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主要特点:
第一,责任性质的无过错性。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事故的构成一般与用人单位和受到人身伤害的劳动者的主观过错无关。
第二,覆盖主体的特定性。工伤保险仅覆盖劳动者。工伤保险是分散职业灾害风险的手段,职业灾害与职业活动有关,不是全体国民都会面临的风险,因此工伤保险仅覆盖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对此,《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补偿内容的有限性。工伤保险补偿仅限于明确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残、死亡引起的损失和医疗成本。对工伤保险补偿内容予以限定的原因是工伤保险以无过错责任为基础,同时也是因为如果补偿标准过高会引发一定的道德风险。
工伤预防是指通过提供安全、健康的职业环境和条件,完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减少或者杜绝职业损害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从源头上保障劳动者免受职业伤害。
工伤预防是对工伤事故发生的事前防范,是工伤保险主要任务和积极功能之一。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伤保险的优先事项。
为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国家应当采取一切适当的手段组织推进工伤预防工作,促进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一、工作目标1、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2、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3、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实现从“要我预防”向“我要预防”“我会预防”转变。
二、主要任务1、牢固树立预防优先的工作理念
从源头上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建立完善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
相关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加强联合检查。
3、紧盯工伤预防重点行业
定期研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现状及变化情况,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依法确定重点项目。
4、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宣传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各部门和有关行业企业的宣传作用。
5、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培训
重点培训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
6、科学进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
在依据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
7、大力开展互联网+工伤预防
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工伤预防方面的作用。
8、积极推进工伤预防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促进有条件、有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建立工伤预防专家库。
9、切实加强对工伤预防工作的考核监督
对工伤预防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进展安排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
以上就是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总结(工伤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买保险网。2024-02-27 13: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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