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6 11:30:35 | 买保险网
一、对员工特别是新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据相关资料统计分析,绝大多数工伤事故都是因为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意识较差造成的。一些新进入企业工作的员工,由于没有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对所要从事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操作是十分陌生的。
因此,新进入员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显的十分重要。同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章行为发生,维护生产秩序。
二、完善科学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企业要想尽可能减少工伤事故,就必须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建立标准化作业制度,对员工要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用科学的管理制度防范和杜绝工伤事故发生。
三、及时发放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企业对一些特殊岗位的员工,要及时发放手套、雨鞋、雨衣、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向员工配备这些用品不是一种福利,而是为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减少工伤事故的一种预防措施。
四、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工作时应考虑员工身体承受能力。
企业有时在生产或者销售旺季时,往往会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在连续疲劳工作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作为企业要防止因疲劳工作产生工伤。
五、定期对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防止因生产设备的原因发生事故。
企业的生产设备长时间使用可能会产生损坏或老化,及时检测和维护生产设备是可以避免一些事故产生。同时,对生产车间等场所的硬件设施也要进行安全检测,避免不必要事故产生。
六、主动参加工伤保险,减少工伤事故带来的损失。
尽管企业采取了预防工伤事故的措施,但仍可能会发生工伤事故,为了减少工伤事故对员工个人带来的生理和心理伤害,降低企业因工伤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企业应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统筹。
所谓工伤保险,就是当企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对受伤员工时行经济补偿,这样就分担了企业的经济压力。
如果企业没有依法办理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时,全部费用就要由企业来承担,这样对企业而言就得不偿失了。
因为企业生产中可能发生工伤的可能性相比其它企业要高很多,因此,通过加入工伤保险来分散风险对企业来讲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企业积极参加企业工伤保险,也能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七、针对一些特殊岗位可适当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分担企业和员工的经济负担。
企业在为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的同时对某些特殊工种发生意外伤害概率比较高的岗位员工,再额外办理商业保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
万一发生其它安全事故,也可以有效分担企业和员工经济负担。通过上述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有效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工伤事故,通过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商业险来合理分担损失。
积极预防和处理工伤事故:
一、为每一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工伤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只有为每一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才能在发生事故后将单位的损失降到最低。在许多职工流动性较大的工厂、企业还没有达到为每一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医疗费、赔偿费用全部由单位自行承担。故此,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最好的预防处理工伤的方法。
二、职工应严格遵守工厂车间的操作规范,有安全意识。
单位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培训,进行安全性教育。使职工在工作时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范。
三、工厂车间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全面到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能有效的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如果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是降低了安全防护措施的标准而发生工伤事故,会使得单位得不偿失。 买保险网
四、发生工伤后及时、积极的为受伤职工治疗。
发生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选择了一家大型的、专科医院为职工进行了治疗,可能职工的伤情恢复的较好,在评残时对单位也是有利的。
五、伤残级别较低的工伤纠纷,可以调解解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级—4级的伤残职工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5级—10级的伤残,经职工提出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故此,对于5级—10级内级别较低的工伤可以通过调解解决。
六、伤残级别较高的工伤纠纷,应通过仲裁、诉讼解决。
对于伤残级别较高的工伤,特别是1级—4级的伤残应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因为1级—4级伤残的工伤不能解决劳动关系,但实践中很多单位、受伤职工确愿意解除劳动关系,并一次性解决工纠纷。所以,必须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才是合法的途径。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希望社会做好工伤预防
人民网-建立工伤预防优先的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预防是对工伤事故发生的事前防范,是工伤保险主要任务和积极功能之一。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无过错责任原则、经济补偿原则和预防、补偿与康复相结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保险领域的两部主要法律法规。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致伤、致病、致死时依法所享有的一种社会保险。
当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享受伤残待遇;劳动者受伤害致死的,享受死亡待遇。
二、工伤保险的特点工伤保险与其他种类的社会保险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主要特点:
第一,责任性质的无过错性。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事故的构成一般与用人单位和受到人身伤害的劳动者的主观过错无关。
第二,覆盖主体的特定性。工伤保险仅覆盖劳动者。工伤保险是分散职业灾害风险的手段,职业灾害与职业活动有关,不是全体国民都会面临的风险,因此工伤保险仅覆盖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对此,《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补偿内容的有限性。工伤保险补偿仅限于明确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残、死亡引起的损失和医疗成本。对工伤保险补偿内容予以限定的原因是工伤保险以无过错责任为基础,同时也是因为如果补偿标准过高会引发一定的道德风险。
工伤预防是指通过提供安全、健康的职业环境和条件,完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减少或者杜绝职业损害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从源头上保障劳动者免受职业伤害。
工伤预防是对工伤事故发生的事前防范,是工伤保险主要任务和积极功能之一。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伤保险的优先事项。
为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国家应当采取一切适当的手段组织推进工伤预防工作,促进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一、工作目标1、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2、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3、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实现从“要我预防”向“我要预防”“我会预防”转变。
二、主要任务1、牢固树立预防优先的工作理念
从源头上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建立完善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
相关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加强联合检查。
3、紧盯工伤预防重点行业
定期研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现状及变化情况,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依法确定重点项目。
4、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宣传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各部门和有关行业企业的宣传作用。
5、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培训
重点培训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
6、科学进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
在依据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
7、大力开展互联网+工伤预防
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工伤预防方面的作用。
8、积极推进工伤预防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促进有条件、有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建立工伤预防专家库。
9、切实加强对工伤预防工作的考核监督
对工伤预防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进展安排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
以上就是企业如何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买保险网。2024-02-27 13: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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