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知识 > 正文

南宁市五险最低标准(南宁工伤赔偿标准)

2024-02-20 22:12:00 | 买保险网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南宁市五险最低标准(南宁工伤赔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南宁市五险最低标准(南宁工伤赔偿标准)

南宁市五险最低标准

南宁市五险最低标准: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
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8%,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6%;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6%;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
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1%;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8%;
南宁五险一金缴纳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按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口径计算)。平均工资低于2955.1元/月的,按2955.1元/月为缴费基数。
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缴存基数下限为1680元。
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综上所述,参保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本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0%(缴费基数下限)保底和300%(缴费基数上限)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南宁市五险最低标准(南宁工伤赔偿标准)

南宁工伤赔偿标准

南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5、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7、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受工伤了向单位要补偿的方法如下:
1、受工伤了的首先需要要求单位或者本人申请工伤认定;
2、被认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结果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4、单位收到工伤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后会再发给劳动者;
5、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交社保的,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综上所述,员工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鉴定,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伤残情况进行评级,向公司索要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南宁市五险最低标准(南宁工伤赔偿标准)买保险网

南宁社保缴费比例

南宁社保缴费比例
南宁社保缴费比例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正常职工缴纳社保的比例,另一部分是灵活就业的人所需要缴纳的比例,以下是具体内容介绍。
1、南宁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7.5元,个人缴0元。
2、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60%、70%、80%、90%、、200%、300%确定,对应的缴费基数为3080元、3593元、4106元、4620元、5133元、10266元、15399元。参保人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2)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60%(3080元)确定。
(3)养老保险:个人缴20%;
(4)医疗保险:10%
大额医疗费用统筹:90元/年

以上就是买保险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买保险网。
与“南宁市五险最低标准(南宁工伤赔偿标准)”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