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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法 关于工伤赔偿和社保、保险等问题

2024-05-15 17:33:38 | 买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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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法 关于工伤赔偿和社保、保险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法

法律主观: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尤其是高危工作者极其容易在工作中受伤。每个人受伤的情形不同,这导致伤势往往是不同的,因为受伤有轻重,所以需要有一个鉴定标准对伤势进行鉴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的尺度,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其中,一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
(一)申请部门不同
根据新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工伤认定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申请;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该向当地劳动保障、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所组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申请。
(二)审查程序不同
在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后30天内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认定工伤时会根据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医疗工伤诊断书、企业工伤报告等资料,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而劳动能力鉴定行为则是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以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也可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法律效力不同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后被驳回的,工伤认定结论即生效,并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和证明力;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在被司法机关采信后才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对当事人无影响。
(四)法律后果不同
工伤认定结论一经作出,如果认定职工属因工负伤,职工就可以享受报销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待遇,工伤医疗期还可领取工伤津贴;而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如果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则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领取伤残抚恤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救济途径不同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解决;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工伤鉴定是属于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收到的伤害的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属于劳动能力受到损害后进行的鉴定,并不要求一定是在工作时间收到的伤害。因此在受伤后需要按照需要进行相应的鉴定。
三、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九)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在面对工伤时大家对于自己的伤的级别会有大概的清晰印象,如对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结果不认同时也是可以申请重新进行鉴定。对于申请流程不清楚的朋友可以详细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协助。
当涉及到工伤鉴定的时候,我们应该了解相关的知识,这样才能更好的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法 关于工伤赔偿和社保、保险等问题买保险网

关于工伤赔偿和社保、保险等问题

明明白白看社保
社会保险的构成
 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一、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它适用于各类企业于职工,标准基本统一,费用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
社会统筹于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每个职工都有一个终身不变的养老保险账户,将个人缴费部分和用人单位缴纳退休统筹费的一部分,一并计入个人账户,不管职工到哪里工作,只要个人和单位缴了费,都计入个人账户,到退休时,按个人账户的累计储额计发放养老金
个人账户包括:
1、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
2、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被保险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
3、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
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存储方式和使用范围?
1、购买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特种定向债券
2、存入银行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个人账户存储额只能用于养老,不得要求提前支取,用于购房、医疗或子女教育等。
个人账户能否继承?
职工在职死亡或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可以继承
 在职死亡:继承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 离退休后死亡:
继承额=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什么是缴费工资
 缴费工资是指单位及个人按规定比例计算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是个人计算养老水平的重要依据。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
1、个人: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比例为8%;
2、单位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自2003年起调整为20%)
个人账户中企业划入比例如何确定?
1998年7月《规定》要求:为被保险人按其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企业缴费划入比例为3%
哪些人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以上;
 1988年7月日《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本人账户储存额的1/120;
 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二、失业保险
什么是失业保险?
 失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1、强制原则
2、统一原则
3、三方负担原则
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
 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 个人: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费;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的待遇?
1、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计划生育补助金;
4、丧葬补助金;
5、抚恤金
失业保险的发放期限?
 1-2年,领3个月;
 2-3年,领6个月;
 3-4年,领9个月;
 4-5年,领12个月;
 5年以上,每满1年增发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标准金的领取标准?
1、缴费<5年,按最低工资的70%;
2、5-10年,按最低工资的75%;
3、……
从第13个月起,按最低工资的70%
三、工伤保险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对在保险范围之内的劳动者因工作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遭受意外伤害,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医疗救治,职业康复、经济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因工伤死亡的,对其遗属提供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享受工伤保险金的条件?
 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
 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
 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者
 遗属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工伤保险的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津贴待遇
3、伤残待遇
4、职业康复待遇
5、因工死亡待遇
无责任补偿
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属于劳动者本人,受职业伤害者都应无条件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
工伤保险费全由企业负担,个人不缴费
四、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举办,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按照财政,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水平。
2、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基本医疗要求
什么是大额医疗互助制度?
为了解决住院大病和门诊慢性病职工个人负担过重问题,由政府举办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和不享受公务员以来补助的事业单位必须参加,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必要补充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额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 2% 5元
退休人员 / 3元
用人单位 9% 1%
职工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和为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说明
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 月平均工资膏腴本市平均工资的300%以上标准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
个人账户
 个人账户是经办机构通过银行为参保人设立的一个特殊账户,用于纪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单位缴费中划入的保费的使用情况。
 个人账户的资金属于个人所有,只能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个人不能向账户存钱
个人账户资金的来源
1、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2、单位缴费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 不满35周岁的按本人与缴费工资的0.8%划入;
 35-44周岁按1%划入;
 45周岁以上按2%划入;
 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年市平均工资的4.3%划入
 70周岁以上按4.8%划入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1、门诊、急诊费用;
2、定点药店够要费用;
3、统筹基金起付钱以下的费用;
4、起付线上按比例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统筹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1、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急诊除外)
2、非定点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单位元)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 退休职工
一级医院 500(759) 350(531)
二级医院 1000(1138) 700(797)
三级医院 2000(1897) 1400(1328)
注:起付标准为2005年7月1日后的标准,括号是7月1日前的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
医院等级 在职职工 退休职工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一级医院 90% 10% 93% 7%
二级医院 85% 15% 89.5% 10.5%
三级医院 80% 20% 86% 14%
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
封顶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按年度累计机为上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计算
例:上年度平均工资为:31020元
封顶线为124080
基本医疗保险:重疾补助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支付费用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支付比例 个人支付比例
0至10万元 90% 10%
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95% 5%
五、生育保险
社会生育保险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参保母子的基本生活和健康,确保社会人口再生产和妇女、儿童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哪些人适用生育保险?
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市属集体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市属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按规定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的职工,中央、省和其他驻莞企业、机构及其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 (二)镇区属集体企业、镇区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按我市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在参加养老保险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须以镇区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
缴交办法
 职工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筹集基金。
 上述第二条第 (一)项中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单位按全部在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逐月缴纳;
 第(二)项中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单位按本市(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乘以在职职工人数逐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待遇
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投保两个月后,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或计划内怀孕流产的,根据其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分别按以下标准,一次性享受定额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待遇:
 参保产妇生育出院后,若在产褥期(产后六周内)患生育引起的疾病时,其住院基本医疗费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其他疾病按医疗保险规定处理):
 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90%,个人负担10%;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参保夫妻自愿终生只生一个孩子,符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并在计划生育部门领取有效的独生子女证明后,可一次性享受2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法 关于工伤赔偿和社保、保险等问题

工伤期间社保是由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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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社保是国家给我们大家的一项福利政策,缴纳社保对我们每个人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有时候会有发生意外,在工伤时是需要有赔偿的,那么工伤期间社保是由谁交呢?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去为您整理的工伤期间社保是由谁交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 工伤期间社保是由谁交?
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由用人单位来交。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的主要种类 有哪些?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1)轻伤;
(2)中度伤;
(3)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4)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5)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1)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2)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3)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以上就是由为您去整理的工伤期间社保是由谁交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个人缴费部分还是个人缴费。社保是对保障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国家鼓励有条件的都应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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