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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为什么要扣除我的一部分工伤赔偿金

2024-03-18 12:20:40 | 买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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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为什么要扣除我的一部分工伤赔偿金

劳务公司为什么要扣除我的一部分工伤赔偿金

应该发给劳动者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企业是违背法律的规定,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诉。不合法,任何公司或者个人都不能扣留劳动者的工伤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劳务公司为什么要扣除我的一部分工伤赔偿金

工伤休息几天为什么还扣工资钱?合理吗?

不合理,且违法。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凭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满1年或者有争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照正常上班期间标准不变,“原工资”包括哪些,《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具体界定,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一、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二、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三、受伤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根据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奖金、加班费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劳务公司为什么要扣除我的一部分工伤赔偿金

煤矿工人的工伤保险金是从本人工资中每月扣除的合理吗,

工伤保险费从职工工资中扣除违法。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买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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