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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流失怎么处理

2024-03-11 04:45:00 | 买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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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工作人员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流失怎么处理

工伤保险基金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基金是指为了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筹集的资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的专项资金,主要由参保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买保险网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作人员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流失怎么处理

工伤保险基金

一、工伤保险基金的特点是什么
1、工伤保险基金的特点如下:
(1)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征缴;
(2)无偿性。国家征收工伤保险费后,不需偿还也不需要向缴费义务人付任何代价;
(3)工伤风险性。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频率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如下:
1、工伤医疗费用;
2、因工伤残费用;
3、因工死亡费用;
4、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作人员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流失怎么处理

工作人员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流失怎么处理

处理方式如下:
1、内部调查:雇主或相关部门可以进行内部调查,以确定是否有工作人员的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了基金流失。
2、法律追究:如果发现有工作人员故意或疏忽导致了基金流失,雇主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责任。这可能包括向相关机构报案,并与律师合作寻求法律救济。

以上就是买保险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工作人员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流失怎么处理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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