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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后工伤保险还赔吗

2024-03-02 18:21:17 | 买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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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后工伤保险还赔吗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后工伤保险还赔吗

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还能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构成工伤的,交通事故进行赔偿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赔偿的途径,可以兼得。
如果上的是全险保险公司理论上讲需要全赔,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工伤与交通事故并存如何赔: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以及有关的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的相关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如果交通事故已经赔偿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等费用,那么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不需要再祝福相应待遇的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已经垫付了有关的费用,那么受害人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就应该将其垫付的费用归还。
2、交通事故已经赔偿了死亡补助费或者是残疾生活补助费的,工伤保险将不再发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是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的死亡补助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那么不足部分将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上。
3、由于交通肇事逃逸,导致受害人无法获得交通事故补偿,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4、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受伤职工向事故责任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
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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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理赔和和肇事方车险可不可以同时理赔

工伤赔偿与车险赔偿不冲突,可以同时理赔。
一、如果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 会议纪要 》民事部分 第9条 被侵权人有权获得工商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而减轻或者免除。
二、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民事部分 纪要第10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遭受第三人侵权并构成工伤。如果侵权人已经赔偿,劳动者只能请求单位支付医疗费之外其他 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只能在医疗费用在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其追偿。
据上述会议纪要,如果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及肇事方已经赔偿你的损失,你可以向单位主张医疗费之外的公司保险待遇;如果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及肇事方承担医疗费用。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 已经对第三人提起 民事诉讼 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 工伤认定 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后工伤保险还赔吗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工伤还赔吗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工伤还赔吗
1、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还能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构成工伤的,交通事故进行赔偿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赔偿的途径,可以兼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付的项目有哪些
如果上的是全险保险公司理论上讲需要全赔,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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