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3 09:48:19 | 买保险网
对于工伤赔偿公司需要承担哪些费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在职职工在公司遭受伤害,构成工伤事故的,所在公司需负相应的责任。那么,职工工伤公司应承担哪些责任,下面为你介绍工伤赔偿责任采取雇主责任即无过错归责原则(也称为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具体指,只要发生工伤事故,不究过失在谁,企业主无论是否有过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工伤认定的诉讼时效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规定对身体受到了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参照民法的规定,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为一年,即工伤职工或者其、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就是说,未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工伤鉴定,可能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因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里,由企业或职工家属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中同样还有如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但这个规定的具体含义模棱两可,在现实生活中不便操作。假如用人单位拒绝承担上述费用,则意味着劳动争议的产生。有关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所以,公司对工伤职工需要承担以上的赔偿责任,当然,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进行工伤赔偿时由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费用,所以具体看公司是否购买相应的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认定损害属于工伤,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都应该给受害人工伤赔偿。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且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被确认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给予工伤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2、由用人单位赔偿①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被确认后,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赔偿。②无营业执照的单位、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破产解散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③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由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其中原属与发包、出租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到承包承租单位工作的,其工伤保险责任由发包、出租单位承担;已与承包、承租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其工伤保险责任由承包、承租单位承担;以自然人名义承包承租的,其工伤保险责任由本人承担,其所雇人员的工伤保险责任由发包、出租单位承担。④用人单位派往其他单位工作的从业人员,由派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从业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外出自谋职业的,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发生工伤所在单位承担。⑤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发现工伤,被确认属于在原单位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原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⑥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如果承包、租赁合同无效,其新雇人员的工伤保险责任应由发包(租)方和承包(租)方连带承担。3、侵权性质的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侵权人为用人单位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受害人对用人单位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否与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同时并用?现行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依照此条规定,侵权人为用人单位的,受害人只能请求工伤待遇赔偿,不能请求侵权损害赔偿。②侵权人为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受害人在请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同时,能否请求第三人赔偿人身损害?笔者曾经审理过这样的案件:原告董某某是水泥厂职工,在工作时被水泥厂旁边的采石场爆破飞来的碎石击中头部受伤。董某某在请求水泥厂给予工伤待遇后,又起诉采石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对此案的处理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一案不能两次起诉,董某某所受伤害已经得到工伤赔偿,所以,应驳回原告的起诉。第二种意见认为如果董某某继续治疗,有新的医疗费证据,可以判令第三人赔偿。第三种意见认为董某某做为水泥厂职工,在工作时受到伤害,得到工伤待遇理所当然,董某某又请求侵权人对其人身损害进行赔偿,也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笔者认为第三种意见较符合立法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董某某有权获得两种赔偿。表面上看,董某某获得两种赔偿似乎违反损益相抵原则,但实际上董某某在此案中具有两种身份,其以职工身份获得工伤待遇理所当然,以普通公民身份获得人身损害赔偿也未违反法律规定。若认为董某某已取得工伤待遇,便驳回其请求第三人侵害人身的赔偿请求,等于免除了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显然与立法精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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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工伤保险赔偿公司承担多少工伤保险赔偿公司承担的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协商时有以下情形的将做不同
工伤保险的承担原则有哪些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无责任补偿原则实行“无责任补偿”的原则是基于“职业风险理论”。在生产过程中,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的风险总会存在,具有不可避免性。即使现代工业发展到相当的自动化和机械化程度,不测事故仍可能发生。就职工总体而言,职业伤害具有必然性和偶然性,非职工个人所能抗拒。实行“无责任补偿”的原则是慰死抚生、安定社会的需要。2、补偿直接经济损
分包单位自有人员的工伤保险费,这笔费用是否法定由总包单位承担?你是问一下,分包单位自有人员的工分保险费,这笔费用是否法定因总包单位承担。首先从你问的事情来看。有点咬口。不过我可以大概给你解释一下。一,首先无论任何单位。根据工伤法规定。只要你使用了员工。那么你就得为员缴纳五险一金,(其中里边就包括工伤保险。)。丨二,这个工人如果是你找的员工。那么这个工伤保险,就由你来承担。三,如果是总
工伤认定后单位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一、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直接给付责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费用,用人单位有责任代为工伤职工申请申办)。二、用人单位应承担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部分项目费用的支付责任(补充支付责任)。比如医疗期(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医疗期护理费、工伤伤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
天津五险缴纳比例天津五险缴纳比例如下: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8%,单位缴费比例是20%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2%,单位缴费比例是10%;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0.2%,单位缴费比例是1%;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是0.8%;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是0.8%;6、公积金:公积金个人缴
河北省工伤保险保险,由企业承担还是保险机构承担?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法律规定项目和标准分别承担,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用人单位承担。《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
金坛工伤赔偿是在哪个保险公司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纠正一下,工伤赔偿,由社会保险局承担,而不是保险公司。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只承担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承担护理费用,自己主动解除合同,一次性发给就业补助。剩余的全部工伤保险承担。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不互相干扰,常州市金坛区工伤死亡事故赔偿最多?1、死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能拿到丧葬补
工伤需要个人承担吗法律分析:不需要,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如发生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工伤期间还可以申请带薪休假,用人单位要支付员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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